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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兽人]强行扑倒  作者:疯疯疯爷 书号:487  时间:2016/9/18  字数:5118 
上一章   第四十一章 活死人(下)    下一章 ( → )
  陶秋安下车时,双腿的感觉怪怪的,他跺跺脚,整整衣襟,身姿笔的栋在车前。

  康伯上来,规规矩矩地来个九十度鞠躬:“秋安少爷,回家。”

  此情此景,像极了当年他初到段家的时候,不过物是人非,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惶然懵懂的少年。

  陶秋安抬脚迈前,头也不回地说:“康伯,当心闪着,你老糊涂了,白喝那么多脑白金,这里不是我家,我也不是什么少爷。”

  康伯浑浊的眼睛瞅着他的背影,拔利落,人是变了不少,比从前更加坚定并且自信十足,可语气一点也没有变。他赶紧跟上去,追在陶秋安股后面说:“您身体里着段家的血,永远都是老奴的主子。”

  陶秋安冷笑,就当给自己积点口德,不跟一个糟老头计较。

  他步子大,步伐急,穿过两重月亮拱门,又绕过一座假山,越走越快,康伯得一路小跑才跟得上。

  正在厢房中等候的陶夏宁听到脚步声,立刻起身,跑到门前接,惊喜地叫了一声:“哥。”

  陶秋安对他点了一下头,单刀直入:“你在电话你说的都是真的?叔真的对外界有反应了?”

  “真的!”陶夏宁拽着他往屋里走,边说:“叔的手指会动了,还睁开过眼睛,医生说这是个好兆头,苏醒的可能很大。哥,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叔一睡就是那么多年,我以为他…”

  陶秋安在榻前弯下,轻轻摘掉陶冶的氧气罩,两手捧住他的脸摸了摸,很快就把氧气罩戴了回去。他又低下头去,和陶冶额头贴着额头,搂住男人骨瘦零丁的肩膀,闭了一下眼睛。

  他相信陶冶总有一天会醒的,始终相信着。

  陶冶当爹又当妈,把一对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拉扯大,经历过无数的辛酸苦难——这般善良坚强的男人,连漫长的岁月也无法令他动摇,怎么可能轻易会被打败。

  陶秋安浅浅一口气,背过身去,直了问:“小宁,叫我来还有什么事?”

  “哥,你等一下,有人要见你。”

  陶秋安拦下他说:“不见,除了你,段家的人我一个都不想看见。”

  陶夏宁细心观察他的神色,问:“包括凌大哥?”

  “对。”陶秋安毫不犹豫地答,回头看了陶冶一眼:“我走了,保持联系吧。”

  结果他才走出两步,拨开珠帘,便看到了站在门槛外的戚凌。

  陶秋安愣住了,而戚凌背靠门板,一只手搭着自己肩膀,叼着烟,默默无声看着他。

  陶夏宁轻手轻脚离开厢房,却也不走远,绕到屋子侧面的窗户边。

  他不只一次想象过,如果偶然重遇了戚凌,应该给点什么反应,结果陶秋安做得比想象中更好。他淡淡地笑了笑,目不斜视,开口说:“好久不见。”

  戚凌听出他语气里的淡然,说不上失落或是安心,他不想虚伪的跟陶秋安客套问好,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说。戚凌仔细的打量陶秋安,发现他真的变了很多,连气质也不一样了,曾经青涩的感觉已经消失无踪。

  “我来看我叔,现在就要走了。”陶秋安越过戚凌跨出门,他看得出这个男人瘦了很多,脸色和精神也不大好,于是又添了一句:“你要保重。”

  戚凌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连手感也不一样了,肌紧实,他问:“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

  陶秋安觉得他莫名其妙,但仍不想失了风度:“那是我自己的事,不劳你过问,你还是多关心一下小宁吧,希望你能好好待他。”

  “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回答我!”戚凌态度强硬,甚至有些暴躁了。

  “关你事。”陶秋安不悦了,近一两年来除了刀疤黄,他还真用不着给谁留点面子。说完以后他甩开戚凌的手,看都不看他一眼,拔腿就走:“不说再见了,不想再看到你,拜拜。”

  戚凌一口吐掉了烟头,盯住他的背影不放,眼神发狠:“你怎么就下?跟一个年纪能当你爸的男人厮混在一起,你有那么缺少父爱吗?”

  陶秋安脚步一顿,双手握成拳头,又缓缓地松开:“自从跟了他,我才知道你有多么混蛋。”

  听到他亲口承认,戚凌恨得眼底发红,心脏噗通不断,跳得异常兴奋和活跃——他又萌生出了一股久违的冲动,变成野兽冲上去,把陶秋安扑倒在地,亲口咬断他的脖子!

  如果陶秋安自甘堕落,如果陶秋安放弃了自我,那他做的一切将没有任何意义了。

  他费了那么多苦心,就是盼陶秋安能好好活着,他以为无论这世界怎么变,陶秋安所坚持的东西也不会变。是他太自以为是了,还是现实残酷如刀,能削弱一个人的信念?

  戚凌按住口,心脏绞痛难耐,他知道自己病发了,得马上吃药。可是他却一动不动,眼睛狠狠地盯着陶秋安的身影——如果目光能化作实物,便是两把凛凛锋利的钩子,能刺穿陶秋安的皮囊,再勾住肋骨不放。

  直到陶秋安走远了,陶夏宁才回到厢房正门前,立刻吓了一大跳。

  他看见戚凌用一只手扶住门框,嘴发白脸色发青,揪住口的衣裳,脸都是冷汗,偏偏神色凶恶万分,仿佛带着深仇大恨,要把谁活活给生了一样。

  “凌大哥,你发病了?”陶夏宁圈住戚凌的,把他往厢房里拖,一边大叫:“来人,快来人!”

  陶秋安隐约听到了弟弟的呼喊,可是他也没太在意,段家有的是奴才,轮不到他来心。

  他是接到陶夏宁电话就赶过来了,自己开了半天的车,也没有带人。

  陶秋安走出了大门,迈下石阶,正准备下车时,原本停在后方有段距离的奥迪轿车突然冲前,撞上他的车尾。陶秋安愣了愣,看到自己的SUV被撞得挪了一个车位,车尾灯都碎至落,防护栏和后备箱已经变形陷了进去。

  这时奥迪的车门打开了,身穿米白休闲装的段三落地,齿一笑:“好狗不挡道,好车不挡路。”

  这般明着找茬的家伙,陶秋安在道上遇到过不少,不料到了段家也有发生。他回了段三一个大大的笑容,起脚踢飞掉落的车尾灯外壳:“会叫的狗不咬人。”

  段三侧身一躲,避过面袭来的硬物,接着听到脆响,奥迪驾驶座的车窗被砸了个粉碎。

  他微微皱起眉头,觉得陶秋安忒讨厌了,打从以前就讨厌!第一次看见就讨厌他的愚蠢无知,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东西,还用看怪物的眼神看待自己同类,好像他跟段家人不一样似的。

  段三有心再嘲讽他几句,但是陶秋安无心跟他耍嘴皮,正好心情不佳,直接动起手来。

  陶秋安冲前去,对准他鼻子来了一拳,段三被打得往后仰身,顺势还了他一脚,光天化之下,两人就在段家的门前大打出手。

  段三甩了甩头,用手背抹去鼻血,刚刚那一拳力道十足,让他心里一惊,立刻认真较量起来。陶秋安攻势凌厉,用手肘往左侧撞击,又碎了一面车窗,趁对方躲避的时候,抬起膝盖撞他的眼!

  “靠!你这个狗的东西!”段三痛骂着,揪住了陶秋安的衣服,用脚蹬他。

  陶秋安不躲不避,绷紧腹部的肌,承受了段三的腿脚,然后抓住他的头发,用力往大门一侧的石狮子撞去!他撞得可狠了,完全不顾后果,段三只感觉到眼前一黑,粘腻的热血就淌了脸。

  一记标准的擒拿,陶秋安从后面锁住了段三的胳膊,扭得他手臂整条变形:“恶心的走狗。”

  段三挣脱不得,手臂仿佛断掉了,动一动都揪心的疼——他现在看出来了,陶秋安不只练过搏击,使的都是打斗中常用的招式,并不刁钻诡异,但动作非常干净利落,力道惊人。

  他立即释放了潜能,眼珠子金亮,用力往后撞开了陶秋安的钳制,一脚蹬向石狮子,借力攻了过去。陶秋安见他速度突然提升了,一个后空翻避开段三,然后跳上了奥迪的车顶,当对方再冲上来时,抬脚横扫他的脑袋。

  因为要长时间开车,陶秋安把原本绑在脚腕的铁沙袋除掉了,这一扫完全没有控制住力道,把段三整个人踢飞,足足踢出起码有五六米远,直接摔倒在朱红色的大门前。

  陶秋安自己都有点惊讶了,从车顶跃下来,打开了奥迪的车门:“借你的车用用,我不打算还了,自己明天去堆填区里找吧。”

  段三缓缓地撑起上半身,几乎把牙齿咬碎了,他虽然眼冒金星,但是意识是清醒的,只是提不起力气再打斗,除非变身!偏偏此时又是在大门外面,镇上生活着不少居民,他们刚刚打了一场,吸引好些老远观战。

  眼睛变还能说是佩戴美瞳,可变成野兽就无法解释了。

  当段三正恼恨的时候,陶秋安已发动引擎,驾驶比自己原本的车昂贵了一倍不止的奥迪A6L离去。啧,这辆车还配备了双离合变速器,真是可惜,今天之后就会变成一堆废铁。

  陶冶也许快要醒了。

  从段家回来以后,这件事就一直在他的心尖上。

  除去了工作上的事,陶秋安都在琢磨此事,如何把陶冶带回来已经是个难题,更难的是如何让段家善罢甘休。

  归他打理的两个场子都运作正常,桑拿客似云来,游戏厅里有赌博机,盈利可观稳定,所以唯一能让陶秋安心烦的,就是跟着刀疤黄应酬和谈生意。

  每次跟刀疤黄出去,不只要充当私人保镖,还要挡酒,递烟,陪笑脸。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听过的人多了,但是真正体会过的人才知道有多无奈。陶秋安时常会觉得累,他本来只是个简单,容易足的人,没有功利心,可是偏偏要掺合进一个物的世界里。

  这天晚上,陶秋安回到家已经深夜了,格外疲惫。

  他喝了不少酒,红的白的洋的,甭管什么酒都往肚子里倒,后劲一涌上头,整个人晕乎乎。

  陶秋安现在住的地方,是一间搭建在天台的铁皮屋,也是戚凌从前的家。

  他当初刚刚回到这座城市,无处容身,就想到了这一个地方。因为当时走得太急,只带了些衣物和生活用品,屋子里其他东西都没有动过,所以打扫一下就能住人了。他是念旧的人,而且铁皮屋让他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既然戚凌不再回来,他也懒得换住处。

  陶秋安慢地爬上天台,了两口气,花了好一阵时间才摸到钥匙,开门。

  酒麻痹了他的感官,让他变得有些迟钝,直到打开灯,才看见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陶秋安醉眼朦胧的看着戚凌,也不觉得惊讶,着酒气问:“你来我家干什么?”

  戚凌倒是十分惊讶,他只是回来看一看,顺便拿点东西,没想到他前脚进门,陶秋安后脚就跟着进来了。他观察一下陶秋安的模样,心想肯定醉得不轻,完全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陶秋安晃晃悠悠地进了屋,除掉西装外套,低下头鞋。他手指不听使唤,把鞋带越扯越紧了,老半天都不掉脚上的皮鞋,不耐烦了,直接用手拔鞋子。

  戚凌在这时蹲□去,把他的脚拉到自己面前,然后动手解鞋带。

  毫无预兆的,陶秋安眼睛润了,他默默看着男人头顶的发旋,一时分不清是幻是真。

  戚凌的心情同样复杂,半喜半忧,喜的是陶秋安如果跟刀疤黄真有/情,肯定不会住这种破地方,毕竟对方可是富得油的地产商;忧的是他不想看到陶秋安这副模样,不但醉醺醺,连眼神都透出了疲倦。

  “你为什么要加入黑社会?”戚凌问出一直堵在心底的话。

  陶秋安如梦初醒,撇开脸说:“不关你的事。”

  戚凌僵了一下,把他两只鞋子连同袜子一起掉,握住了他的脚尖,摸到脚底的硬茧,低声说:“如果还来得及的话,就回头吧,江湖不适合你。”

  陶秋安仰起头来,闭上眼睛,足尖的暖意直达心脏,让他忽然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了,可戚凌总能一击必中,戳到他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上个礼拜在段家的时候,戚凌说他下,他发现自己竟然在意,并且是很在意。旁人无论怎么看不起他,怎么用难听的话形容他,他都能一笑而过,但是从戚凌嘴里说出来,让他痛得像肝肠寸断。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蹲着,沉默不语。

  一眼就可以看完的小小铁皮屋,充了回忆,灯光浅淡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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