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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穿越农女种田记  作者:暗墨沉香 书号:38670  时间:2017/8/17  字数:52 
上一章   60 结局    下一章 ( 没有了 )
几个月后,李梅平安产下一个女婴,取名为孟欣然,小名叫乐乐。名字是李梅冥思苦想好久才定下的,便是希望孩子能一生快乐顺心。

  孟瑞山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寓意也好,就同意了。李梅暗自观察了几天,看孟瑞山的脸色好,没一点嫌弃是闺女,就放下心了。

  孟瑞山哪会嫌弃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他家的,都是心头。这不,李梅一坐月子,他就开始到处折腾着买补品。是不缺,他听说女人坐月子得多吃猪蹄、喝鱼汤,便经常跑去屠户家买猪蹄。至于鱼,他自个想法子捞去。赶到是集的时候,他就会买上两条。反正他把东西买来,都交给李香了。

  李梅坐月子是妹子李香伺候的。自从李梅出嫁后,家里的饭食都是李香做的,在大姐的指点下,她的做饭手艺突飞猛进,就算赶不上大姐,做出的饭也比一般人好多了。何况家里现在啥也不缺,这么长时间她的手艺也练出来了。

  李香欣喜地看着小手小脚的乐乐,安慰似地跟大姐说道:“大姐,人家都说先开花后结果,下次姐姐一定能生个大胖小子。”其实李香是听人说了几句闲话,这才说出这样的话安慰她姐。

  “生男生女又不是自己决定的,不管怎样,都是我的孩子。况且家里有壮壮了,我也不怎么担心。我看你姐夫高兴的,没见他整买这买那炖汤让我喝吗,还说别委屈着她闺女,想吃什么就跟他直说,他去想法子。”

  李梅这会儿养出来了,因为不出门,脸色白皙又红润,看起来气很好。她话一说完,姐俩相视而笑。

  小乐乐刚出生是浑身皱巴巴、红通通的,让李梅看了好一阵心疼,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怀孕期间没吃好的缘故,才导致孩子这样。后来告诉了李大娘,李大娘笑着安慰她:十有八九孩子都这样,养上几天孩子就能变白了。

  这样李梅才稍稍放心,精心照顾起孩子。说起来,有时候李梅感觉,家里没个女长辈还真不方便。有些事情作为年轻媳妇不懂,不管是作为婆婆或者是娘家娘,都会指点一下。可李梅就没这福气了,婆婆和亲娘都去了,只能在遇到不懂的问题再去劳烦别人。

  果然,没过几天孩子就发生了神奇的变化,身上变白了,皮肤看着更水了。眼睛随了李梅,又黑又亮,像是两颗不染纤尘的黑宝石一样。李梅越看越爱,没事就摸着孩子的小手亲几下。她谨慎地很,没敢亲孩子脸,怕有什么通过她传染给孩子。

  壮壮不明白为什么弟弟变成了小妹妹,可他见了小妹妹,还是很欢喜的。每天一早就起来去看小妹妹,在娘亲的同意下,摸摸妹妹的小手小脚,软乎乎的,真好玩。就是妹妹不会说话,娘亲说妹妹明年就能叫哥哥了,等妹妹会走路了,他可以领她出去玩。

  李梅坐月子也没忽略了壮壮。不管她吃什么,都会先让李香盛一碗给壮壮吃。不管是还是鱼,都让壮壮管够吃。比如说炖了,李梅自个喝汤,让李香把剩下的汤再加点盐炖炖,让他们当菜吃。她不能吃咸,别人肯定吃不惯。

  三年后,李梅拿出的种子经过多次试验,确定也能在外面种植。已经有好几家跟风,问她家买了种子,种在自家田里了。至于孟瑞山搞出来的新品种,也有人跟着种,不过跟孟瑞山一样,开了几亩荒地种上,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结果自然是大吃一惊。就说那地瓜吧,在他们的精心照顾下,不说高产,亩产两千斤是有的。而且此地种出的地瓜很甜很好吃。

  关于地瓜,李梅教了大家很多简单的吃法,整个煮着吃,切成条或块炸着吃。还可以切成片晒干,这样利于存放。李梅告诉大家,地瓜也可以喂猪,只是刚种出来大伙稀罕,没人舍得拿去喂猪。

  李梅还利用地瓜的做法赚了一次钱。她会做拔丝地瓜,就把法子卖给了酒楼。李梅还告诉酒楼老板,这种做法不但适用于地瓜,还可以做拔丝山药、拔丝香蕉、拔丝苹果等等,若是想叫个好听的名字,还可以取名琉璃地瓜。

  酒楼老板觉得这道菜香味俱佳,是一道上佳的甜品,能吸引很多顾客,专门到李家村收购了所有地瓜,让跟着种地瓜的几家大赚了一笔。地瓜放现代不值钱,可现在是物以稀为贵,价钱因为李梅的菜谱水涨船高,成了稀罕的金贵吃食了。

  一时间,琉璃地瓜成了远近闻名的招牌菜,在附近几个县城盛行起来。

  李梅估计,等大伙都跟风种起来,再过几年,地瓜肯定成了大众货,到时候就不值钱了。

  李梅又想起粉条可以用地瓜做出来。她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做出来的,好像听说过是加明矾。于是李梅让孟瑞山去县城的时候去药铺找找看,能不能找到明矾。孟瑞山打听了一下,药铺还真有这种东西,他就买了一斤回去。

  李梅反复实践了多次,终于做出了干粉条,只是条件有限,做的粉条比较宽,没能做成细细的那种。不过,这已经让李梅很知足了,毕竟是她费了好大功夫才研究成功的。幸亏她原来爱看饮食方面的书籍,知道这方面的东西多些,才能瞎鼓捣出点东西来。

  她做了微辣的酸菜猪粉条,一家人都喜欢吃。尤其是壮壮,一粉条含到嘴里,溜溜一下都进去了,吃起来特带劲。

  李梅跟孟瑞山提出,可以把粉条加工,卖到外地去。这东西晒干后易存放,不容易变质,可以卖到远一点的地方。孟瑞山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法子,做成了能赚大钱,就去县里找了县令,跟他商量这件大事。

  原来,最近几年县里经常出现新鲜事物,尤其是高产量的地瓜,增产的粮种等,终于引起了县令的主意。县令查来查去,查到孟瑞山头上,孟瑞山便在县令心里挂了号。

  县令是个清廉的好官,爱民如子,他驻守一方,当然希望干出点政绩来。上天垂怜,让他发现了高产作物,他知道若是这种作物能在全国范围内种植,等到灾荒年,就不会饿死那么多人了。这可是天大的事情,就吩咐手下人去查了。

  县令到了李家村实地考察,结识了孟瑞山一家。知道孟瑞山是从商人那里买回的种子,还有孟瑞山有一双可爱的儿女,有个贤惠能干的媳妇,做了一手好菜。

  孟瑞山除了将种子的来源隐瞒下来,其他如数告诉了县令,包括育苗、积肥等各种经验。县令考察完毕后,不敢也不想隐瞒,便把这里的实际情况上报。

  很快,上面就派官员到李家村考察。孟瑞山一家得到了奖励,奖励他五百两银子,三十顷地,还有地周围的几座荒山。此外还免了他的赋税,让李梅成了名符其实的地主婆。

  其实,不光是孟瑞山得到了奖励,凡是参与此事的官员,事后都升了官,县令也是如此。由于此事是他上报的,就由他负责地瓜扩种的事件。等他任,说不能还能再升一级呢。

  县令带孟瑞山和颜悦,私下叫他孟老弟。因为有县令私下护着,就算有人眼红孟瑞山的机遇,也没人敢找茬。

  孟瑞山也有眼色,受了县令的好处,有功的事情自然是推到县令那里,不只为了回报县令的维护,更是为了维护一家的安危。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家没底气,若是一夜暴富,恐怕是没好日子过了,就把很多有好处的事情告诉县令。再说了,他听说县令夫人可是出自世家大族,好好供着肯定没错。

  县令跟孟瑞山商定好了生产粉条的事情。孟瑞山出秘方,负责生产等一切事情,就这样他只要了三成。县令说拿出两成为县里做些有益的事情,比如说修建书院,发放救济等方面。其他五成县令拿了,不过事情也全交给他了,像是上下打点啥的,孟瑞山是说不上什么话。

  孟瑞山从县令那里批了一块地,根据李梅描述的建成厂房,雇佣了很多人,开始生产粉条。

  粉条也渐渐成了众人口中常见的菜。尤其是冬天,农村没啥青菜的时候,炖上一锅白菜粉条,里面在加上点肥瘦相间的五花,那个香啊,就别提了,大多数人都喜欢吃。

  李梅还是和原来一样,没事就爱琢磨着做好吃的饭菜,直接受益人是一家人。做出好看又好吃的菜来,既能足家人的胃口,又能顺便赚银子,这一举两得的事情她乐意做。

  李梅隔两三年就生一个孩子,一共得了三男两女。加上壮壮,孟瑞山总共五个孩子。

  这十多年间,孟家又陆续请人加盖了院子,加高了围墙,渐渐地将家里修建成一个小庄园。李梅移植了一部分鲜花和树苗,将自家收拾地跟小园林一样美轮美奂,跟那些官员首富比起来,她家一点都不差。

  孟家不只富起来,就是其他方面也不差。

  先说李梅的小弟李成文,十三岁考中了童生,十五岁中了秀才,又过了几年,就成了举人老爷。

  李成文没完成将来做大将军的梦想,那似乎成了儿时的戏言。不过,十年寒窗苦读,能考中举人,算是各方面都不错的人。托孟瑞山的关系,进县衙做了文书方面的小官,混得也不错。

  李梅不但是个好母亲,还是个好姐姐。李成文成亲的时候,就跟孟瑞山说好,在县城内给弟弟买了一个三进的小院,又给他添置了很多聘礼。李成文娶的媳妇就是跟孟瑞山好的那个县令的小女儿。

  因为两家关系好,一直来往。即使后来县令高升为知府,孟瑞山所在的这个县城还是归他管。两家因为生意上有往来,知府大人也认识李成文,并且得到了他的认可。

  李成文受大姐的影响颇深,早就被灌入了不纳妾的思想。他这一想法无意中被知府大人得知,心疼小女儿的知府就把自家女儿许给了李成文。

  李成文做了知府大人的女婿,有大人护着,这辈子差不了那里去。

  再说李香。当年李成文考中童生后,李香已经到了成亲的年龄。因为有个富足的姐姐,童生弟弟,这亲事不难寻,媒婆差点没把门槛踩破。

  只是李梅一直仔细挑着,觉得很多都不太合适。李梅知道女人生孩子还是最好等到十八岁以后,身子骨长开了,生孩子不会伤身子。所以她一点不着急,就给妹子慢慢挑婆家。

  齐东林是李成文的夫子,偶尔见过李香几次,是李香给弟弟送东西的时候见的,对她有些印象。因为过年过节的时候,学生们尝尝送一些东西给夫子,齐东林每次都能收到很多,给他印象最深的当然是李成文家送来的干和炖等,每次都让他意犹未尽。

  渐渐地,齐东林就有了想法,要不娶个会做饭的媳妇。就算不识字也没关系,成亲后他可以教给她,也算是一番情趣。想想李成文的二姐长得甜美可人,秀气斯文,一点不像乡下姑娘,要是成了他的子…他想着想着,脸越来越红了。

  齐东林私下从侧面问过李成文,知道他二姐的手艺都是从大姐那里学来的,做饭也很好吃,心里就有了数。心里就有了数,打那待李成文越发好了,直接把他当小舅子对待。

  要说这书生就是让人着急,既然中意了干嘛不早点提亲,磨磨唧唧一点都不爽快。知道李成文考中了童生,要进县里学院学习,齐东林才托媒人上门提亲。原来齐东林是怕自个学生笑话他,硬生生憋到李成文从他底下考出来才提亲,这可真是让人无语。要不是李梅紧着挑,说不定让人捷足先登了。

  李梅挑来选去,觉得齐东林不错。反正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年代,嫁个秀才是个很有脸面的事情。两家商定好亲事,很快李香就成了齐东林的另一半。

  李梅老早就把妹妹的嫁妆准备好了,而且极为丰厚,给妹妹置办了三十亩良田、整套家具、还有一些金银首饰、布料皮一类,地主家小姐的嫁妆也不过如此。把妹妹风风光光嫁出去后,李梅又了了一桩心事。

  李梅早就跟孟瑞山商量过,若是李成文将来不在村里住,李老爹不愿跟弟弟走到话,就让他跟自家住。反正他家没老人,接老爹过来养老也没人管。

  孩子们渐渐长大了,李梅也迈入了中年。努力了这么多年,李梅的农场中终于升级出一种稀罕物,那就是人参。李梅心情一激动,一下子种了好多,这下参成患了。孟家现在很有钱,说土财主都不为过,在现代那就是暴发户。这人参自然能用得起。不过家人身子骨都很好,没有需要大补的人,就是人参再多,也没用了。

  李梅看着一仓库人参发愁了,这就是把人参当萝卜吃,也要吃好久才能吃完,何况这东西不能多吃。看来只能把这些人参当做传家宝留给孩子们了。

  李梅开始寻找好的木材,让人加工成一些木盒,准备盛放人参,以后有个合适的时机在留给孩子们。

  孟家的山上中了各种果树,比如苹果、梨、柿子、栗子、核桃、葡萄等。山下挖了大河塘,里面种了藕,撒了很多鱼苗,每年都能捞很多鱼。除了自家买了一部分老实能干的仆人外,每到忙的季节,孟瑞山就从附近雇人帮忙。

  现在村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基本没有再挨饿受冻的事情。有的地方受了灾,逃到当地一些难民,都被妥当地安置了。没钱的卖身为仆,有钱的自个置地置家,当地人口越来越多,逐渐繁华起来。

  多年以后,壮壮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娃儿,他成了赫赫有名的都尉。李梅其他三个儿子,两个当了地方官,一个成了富商,两个女儿也都嫁了官宦人家。

  孟瑞山活到八十多岁,他年纪本就比李梅大,是在睡梦中去的,没受啥罪,算是喜丧。李梅悲伤了好久,几个月都缓不过劲儿来,一直没大有精神。几个子女把孩子送到李梅跟前服侍,想宽宽她的心。

  李梅想,两人相伴这些年,没想到他到比她先走了,她还以为自己会先走,一直活在他的保护下呢。这些年孟瑞山都是李梅的依靠,是她的主心骨,这人一下子没了,她难受地不行。

  李梅老是想,丈夫说过,下辈子还想娶她当媳妇,不管谁先走,到了地下都要等着对方。

  李梅不知道还有没有来生,可是她觉得,这辈子她没白活。儿女成器,各自都成家立业,比她和孟瑞山可厉害多了。若是下辈子能再遇到孟瑞山,嫁给他是个不错的选择。

  李梅怕自己哪一天就走了,把空间里的人参等稀罕的东西都放到一个仓库里,留下一封信,说东西给他们兄妹平分,一人一份儿。

  说起来,李梅真是尽量做到不偏不倚。儿女们不管谁成家,得到的东西都差不多,无论是银子还是田产、铺子。只是李家村这一片,都交给了大儿子。这算是祖业,就让他继承了。

  李梅又独自撑了几年,到了大限以前,就把几个孩子叫到跟前,让他们把仓库里的人参等东西平分了。她嘱咐几个孩子好好过日子,留恋地看了几个儿女一眼,就走了。

  李梅知道自己死了,她感觉到自己的意识飘渺,仿佛离开了身体。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又有了感觉,好像身上又酸又麻,费力睁开眼睛一看,电脑就再眼前。她使劲眨了眨眼一看,还是电脑,难道她又回来了?

  可她经历的那一切又算是什么,到底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几个月后,程梅遇到了一个酷似孟瑞山的男人追她。男人子跟孟瑞山相似,只是姓不一样,名字叫林瑞山。这又是另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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