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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小说网 > 短篇文学 > 吴淡如散文集  作者:吴淡如 书号:40363  时间:2017/9/15  字数:11314 
上一章   犬驴哲学    下一章 ( → )
“我讨厌上体育课,因为…”体育课!从幼儿园的唱游,国小的团体活动课开始,到大学的选修课,都是我的噩梦!我四肢健全,没错,可是一上体育课,我立刻变成肢体残障。

  “因为我讨厌和一群人跑在一起!”

  我摆出很孤僻的表情说。

  “和一群人跑在一起真的让你这么难过吗?”如果你继续问下去的话,我只好说实话了:

  真正让我感到难过的事是,我讨厌跑在一大群人的后面!被“孤立”的感觉不算什么,被“抛”却还要跟着别人的感受非常教人沮丧。

  本来我就是运动神经不太发达的人,后来在遭逢“变故”后更惨。

  手脚不能像脑袋一样动得快似乎是天生的。(这就是我脑袋动得快的地方,说自己四体不勤的同时,还顺便赞美了自己的脑袋)记得五、六岁的时候,我妈很“望女成凤”的想送我进兰舞蹈团,先让我在舞蹈班学跳舞。

  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自己手脚不灵活。我在舞蹈班待了三年,三年之阎,年纪比我小的在演出时都可以担任台柱了,只有我“安于”跑龙套的脚。像我这种从小好胜心坚强的人,竟然在这方面一点进取心都没有。

  其他小朋友们一到班上来就兴高采烈的活动筋骨,我则用死鱼眼睛看着大时钟,喃喃自语:时间赶快过去吧,过去吧…后来老师准备了一枝藤条专门来对付我:你再不学会直立翻筋斗,我就打死你!

  威武不能屈、吃软不吃硬大概也是天生的。三年后,脚上伤痕斑斑,我始终只能做“乌翻”不能做“猴子翻”更不要提后空翻,我坚持我的脑袋离地翻筋斗一定会脑震

  我当然也不会劈腿功。

  唯一从舞蹈班学来的,至今仍未曾磨灭的“影响”是右脚的外八字,忘情时走路就像鸭子,据说那是因为学习舞蹈时用力错误的结果。

  舞蹈老师怀孕,打算暂停授课时,我比中了奖还高兴。心想,从此不必再受苦刑了。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不多久,我坐在表哥的脚踏车后座(唉!连搭别人的车也有事!),一边打瞌睡一边把左脚放进脚踏车急速转动的后轮里,几秒钟之内,血模糊一片。一群大人把我送进外科医院了几十针,从此我有一年没法走路。昏庸的医生竟还说,脚筋受伤、动脉受损,可能会一辈子变成跛子。我说他昏庸,绝对有道理,因为他的针七八糟,至今仍留下非常难看的蟹爪疤,伤口处理不当,不断因感染溃烂发炎。我妈后来才告诉我,她一直担心跛子女儿嫁不出去得养一辈子。

  伤好了就忘了痛。现在想想,那段日子好像也舒服——每天有人背我上学,有人送苹果给我吃,没事就懒洋洋的躺在上看电视,没人喝止,没有人要求我要考第几名。围在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像一个慈善机构,当然更不必上舞蹈课和体育课…我体会到“自甘堕落”其实是舒服的一件事。

  那段时间,我开始投稿国语报,我第一篇铅字稿写的就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写我当跛子的来由始未。我看了很多书,像《柳林中的风声》、《狮子、女巫、魔衣橱》、《柳景盘》、《鲁滨逊漂流记》…有一扇窗缓缓的打开了。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我每天都在幻想自己是“全能天才儿童作家”我帮自己的书设计了封面,帮我准备开拍的感天动地文艺爱情片设计了海报,每天都在作我的千秋大梦。

  每一本课本的空白页上,都有我写的小说。

  伤愈之后,体育课变成更大的麻烦。我的“不良于行”已深入骨髓。仰卧起坐,零下;一百公尺,二十三秒的全校“纪录保持人”跳高的纪录是五十公分,低栏…当然是停下来发呆,双脚发抖;四百公尺——和跑完第二圈的人同时抵达,只是我是跑完第一圈…我恨,非常恨体育课。有一阵子我还打听过,怎妖才会自然而然的晕倒。

  上了国中之后,成绩再好我都领不到奖学金,体育老师都是在感叹三声无奈之后勉强给我及格。有一位新来的体育老师“相”上我的体型请我加入体校队,我看了体校队“玩”平衡木之后,差点失声痛哭。

  体能低等的人只好证明自己智能中等以上。我考上北一女以后,最大的悲剧揭幕了。为了表示该校四育并重,当时没游过十五公尺者可绩再好都不许毕业。

  我诚勤诚恳的把两个暑假的时间泡在游泳池里,请来各方高手当教练。我真的很努力,基本动作也很正确,换气也好像学会了,可惜,就是爬不了十五公尺。“你恨水!你上辈子是淹死的!”各方高手的结论都不出如上范围。

  无论如何,都爬不过十五公尺。最后有个聪明人帮我出了狠招:跳水!没天分总有胆量吧!闭着眼睛,假装很优美的往水里一跳,不是就多出几公尺了?

  我的游泳成绩六十分就是这样来的。我因为跳水,顺利毕了业。念了台大之后,竟然还有体啐课!当时法学院显然受到歧视,学生不能选修,光看被派到该班的老师有什么专长,整个学期都得上那门课!

  当老师宣布,这学期上排球时,我心知不妙。上了几次课。每每看着比我脑袋还大的球当空砸下我本能的拔腿就逃走,班上没有任何同学有同情心,没有人愿意和我编人同一队。

  为了舍己救人,我只好托人情,求一位医生为我开“残障及重大疾病证明”编入残障班上课。残障班上课轻松,只要每次准时到,保证及格。我的同“班”同学们有的得了红斑狼疮,有的是先天心脏病,有的是靠轮椅代步…我呢,只能说自己得了“不可告人”的病。我鱼目混殊,只求不要因体育被当掉多念一年。

  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郭强生是我体育残障班的同班同学,他到底有什么问题呢?至今我没有问他。不过我想,大概都是心因的体育残障病。

  准备考研究所前,我还特别打听:研究所要不要上体育课啊?不要,太好了,不然本人铁定不念。

  我为我的心因体育残障,找到一个狡猾的辩解:如果是狗,就不能把自己当驴子,如果是驴子,就不要把自己当狗。

  有个寓言是这样的:驴于看主人喜欢狗就一直偷偷地学着狗的样——它什么也不做,只会人,就得到那么好的对待!当他确定自己已经有狗的本事之后,有天,主人回家,它迫不及待跳到主人身上得他身口水,结果,被毒打了一顿。

  我常用这种犬驴哲学来安慰自己。

  要赶走自己某方面的自卑感,最好的方式,除了停止自卑之外无他。停止自卑,帮自己找些开心的事做。

  如是在关一扇窗的同时,另一扇门打开了。

  我很难强迫自己去喜欢比别人努力还做不来的事情,也很难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的,谁能勉强自己?

  固然,很多哲学,很多道理,只不过是某些自以为聪明的人为了让自己好好生活找辩解的借口罢了。

  近来我为了想圆潜水梦,自愿的尝试再度浸在游泳池之中,下水二三十次后,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连续”游完二十五公尺!

  对任何人而言,这个进步听来实在缓慢——平均呖年进步不到一公尺啊。可是在我发现我终于能从这头游到那头的那一刹那,大概只有“惊天地泣鬼神”六个字,足以说明我摸到游泳池另一边时的心情震动了。我对自己说:你其实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白痴嘛。

  一扇关上很久的窗子,忽然被重新打开一条,阳光重新照进来的感觉,真好啊。

  逃年

  我一直有很严重的潜逃倾向。好听一点说是天生性格,其实是不耐在人情循环中走别人要我走的方向,企图逃避所有善意与恶意的影响。

  每年的逃年行为就是一例。我记得,有一年新年在尼泊尔,有一年在法国…有一年在香港,有一年在峇里岛,今年我己打算到日本洗温泉去。还好,这个地球并不小,总有地方去,虽然遇到农历年,机票总是贵,而且很难买——这证明和我一样喜欢逃年的大有人在,嘿,吾道并不孤,由此可证。

  我为什么不喜欢留在台湾过年?很科学的分析起来,大致是因为,我并不喜欢热闹,尤其是家族的热闹。如果留在家过年,我大概可以想见我必须回答的问题。“最近在做什么?”“还在写作吗?”“怎么都不送书给我?”这些问题,来客几乎每到必问——因为也找不到其他好牵扯,这还算是容易回答的,更有甚者,和你带点血缘关系的长辈,多半觉得他们有权利关心你的私生活,有义务矩细靡遗的询问,并且很积极且正面的提出他们中肯的建议。中国人的家族字典里没有Privacy。我一向很怕这种聊天。平常对此类无所事事的聊天都怕,何况过年,没有借口说,对不起,现在我很忙,唉呀,快要迟到了…

  还有一种问话方式,我称它做“以疏探亲”唯心式的质询,也很可怕。

  “怎样,你过得快乐吗?”(这种问法其实是想发掘你的不快乐,这才有天可聊。大抵人类有志一同,不快乐比较会和他人分享。)

  “很好啊!”我总是这么说。我很少想到自己过得不好的地方,不好的事纵然有,死记着它不是自找麻烦吗?可是,如果你回答,我很快乐,问话的人会觉得你有点不诚恳,甚表失望。人生不是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吗?啊?你怎么可以开心?

  “你不要死鸭子嘴硬,强颜欢笑!”

  “怎么可能快乐?人家说作家都是多愁善感呀。”

  “很快乐?不会吧,我听你的声音无奈的。”(殊不知我是因为这问题的千篇一律而无奈)“你看你,皱纹又比去年多了几条,我看你每天要写那么多字,一定很无奈吧”写作者似乎被公认一定要两袖清风、多愁善感,没有每天快乐写稿的权利。

  更可怕的是那些会问你“×××好吗?”的人,他们可能不知道男女朋友是会分手的,那人在记簿里早已不留痕迹,他偏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记得在我从法律系毕业后的第七年,这期间我已念完中文研究所,已写了几本书,已在新闻界做了几年事,还有亲戚到我们家正义凛然的指责我辜负了他们的期望,为什么不去考律师?我支吾其词,只说人生贵适志,我并不喜欢从事那一行,结果被训了一顿人生大道理,虽然这问话的人到四十岁年年换工作,偏还来教训你。对长辈不像对记者,不可以说:“这个问题,我可不可以不回答?”

  是的,我很难伪装自己是个温情主义者,一点也不喜欢这种质询,非常怕那些决定不了自己却喜欢决定别人的人,更不喜欢别人对我的自由心证,尤其是在忙了一年过后,好不容易可以偷闲息几天。年,中国人的团圆,在我过去的经验中,常常变成一个斗争大会。不只是我,很多家族气氛比较“怪异”(或较传统)的朋友也有相同的经验。

  濒临三十岁而未嫁的女人,必须应付亲友以关爱的眼神询问:“你为什么还不结婚?到老没人陪会很寂寞。”“啊啊,眼光别这么高啦,女孩子太能干不会幸福的…”当事人本身也许还好,当事人的母亲常常因此觉得没有面子。难怪赶着过年前结婚伙颐。我有一个朋友逃年的理由如是。还有一种苦恼——必须回乡,陪丈夫家人过年,我有一个服装设计师朋友。平时不需持家务,一切有佣人打理,但过年期间一回到婆家中,则须以长媳身分料理三餐,洗数十口人的碗盘,让丈夫有面子一下。虽难得尽一下“义务”但一想到过年,眉毛全皱起来。聪明的女人懂得不抱怨,但谁真心喜欢过年?男人也很难不皱眉头,特别是那些深明年终奖金不够发岁钱的。新婚夫或顶客族看亲友带着一群小萝卜头来拜年,很少不暗暗咋舌说:这下本可亏得大。

  我想,一到农历年,出国人数增,而机票总要涨价的理由,大家心知肚明。难怪小时候大人说,只有小孩喜欢过年。发现过年不太可爱,是成长的象征。

  我的父亲一向开明,他非常了解我不喜欢过年的心态,总以体谅的口吻说:去吧。我的礼到人不到原则,他并不反对。有时候会以羡慕的口气说:像你这样,真好。

  我的潜逃倾向是遗传的——其实父亲并不喜欢过年。(有群心理学家说,你会用父亲对你的态度处理人际关系;用母亲对你的态度对待爱情。)我记得他总在除夕饭开始后才珊珊从书房走下来,安静拿起筷子吃饭。偶尔说一句,这道菜好吃。岁钱由母亲发落,也不经他的手。吃完饭,他又匆匆回书房去,房间紧阈,硬生生把过年的气氛关在外头。在我的记忆里,没有一年不是如此。父亲并不喜欢应对亲友,也讷于言辞,过年对他而言,一定是一件苦差事。有亲友来访,叫他,他顶多微笑下楼来寒暄,也说不上几句话。我其实很明白,话不投机半句多,所有家族亲友中,仅他一个人是读书人,他虽从不孤傲,但,该跟别人说什么?父亲没有兄弟,人口简单,过年时只有姻亲来时会热闹些。过年时他们总爱一起掷骰子赌钱,父亲虽管不着他们,却严令不许我们家儿女加入,更不准观赏。不管过不过年,令未稍宽。

  小时候总觉得他不近人情,直到我越来越发现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是人生乐趣后,渐懂他“虽过年不改其乐”的苦心。为人父母,身教第一,我每次看到爱打麻将,只嗜吃喝,一辈子没买过书的父母还希望孩子爱读书,都暗暗好笑。

  父亲偶有惊人之语,某年除夕,他就曾告诫我们家的少壮派:“你们不要急着结婚生子,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当祖父。”

  细细思量他的玩笑话,其实大有文章。他是单传独子,人生中没有可逃的空间,处处是人生责任,从年轻扛到老,有老的,还有我们这几个小的,哪里能口气。抚老育儿,第一要钱,第二要钱,第三还是要钱。记得有一年,他和人做生意,被倒了百来万,头发数夜之间落尽,那一年,他始终戴着油亮假发,年终奖金全用来还债,但发给我们的岁钱却也没少。我知他生爱好孤独与自由,但何处可逃。

  所以他从不反对我逃年。家里若平时相处贴心,不必过年来家族聚赌表情意,他给别人思,从不觉得别人应该道谢,别人欠他,不还也无所谓,如今过年接到我奉上的岁钱时,他总是客气的说谢谢,那种客气,总使我十分不好意思。

  其实我逃走的年,也并没有什么与平常日子不同之处。某一年我和一位同是写作的朋友到了香港——因为别处都订不到机票。过年前我们两个人住在凯悦饭店里,吃饭店的自助餐当年夜饭,到了元旦,因为处处放假,无处可去,便在咖啡座里写稿,两人各据几张稿纸,面对面,视对方为不存在,振笔疾书;写累了,才外出散步。“还好,香港这边不许放鞭炮。”我这位对鞭炮深恶痛绝的朋友,对我们这种无聊的元旦竟还深表满意。

  美国作家包威尔(Powell)说:“写作是一种孤独的行业,家庭、朋友以及社会全都是作家的敌人。因为,作家必须独处,不受干扰,而且多少有点蛮劲——如果他想撑完一部作品的话。”他的话虽言重了,但也不无真理。至少我已经习惯了我的孤独,面对稿纸总比面对诸亲友的关切容易,所以我继续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逃年。我感激父亲的体谅,因为,他一定明白,孤独是一件美丽的事。

  辞职去旅行

  工作若到困境,应该怎么办才好?

  一般人会有以下的反应:

  一、对抗——和困境继续搏斗,赢了,更上一层楼;输了,有些人默默忍受,有些人免不了义愤填膺。

  二、放弃——放弃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暴自弃,另一种是寻找出口,看还有没有另一条路可以走。

  三、沉溺——这是最要不得的东西。仿佛苦酒怀,一杯又一杯,越喝越难以自拔。人人都知胶着困境中并没有好处,但舍不得离苦海的人所在多有,徒然落得腔怨忽过日子。就像李伯大梦,一梦二十年,醒来时即使人事已非,怨言仍在,连梦也作得不甚愉快。

  世界上最没有建设,最不会有进度的就是怨言。

  你可以给自己一个机会考虑,一段时间休息,在还饿不死的情况下,一年期限旅行,但别依赖着不快乐生活。

  我一直很庆幸自己当年的选择。

  那年我拥有一个福利不错、收入比一般人多一倍(甚至比现在薪水多一倍)的工作。那是一个很多人挤破头想进的公司,却也是一个同事们怨言天飞的公司,每个人的嘴角都不自觉的往下垂。

  某一我比正常时间早踏入公司,一位公司的元老职员,抓住我叼叨絮絮,投诉了一些公司对不起他的事;谁能力不好只会拍马,却抱着老板的大腿一路往上爬;谁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谁只会讨好大老板罔顾同仁权益…

  他鄣得义愤填膺,我听得胆战心惊,不免冒出一把冷汗。

  我不是怕听这公司的重重黑幕,其实这些事我老早就知道了。只是我心里忽然有一个声音问自己:如果你在这里像他一样做上十多年之后,会不会也像眼前这位“白头宫女”一样,苦水腔?对着一只刚进来的菜鸟,嗜里嗜苏?

  答案竟是肯定的。

  天哪,我不要变成那个样子!

  做了两年,有一天我恍然明白,在这里我只是在重复旧东西,不会再学到新东西了,再做下去,只是在走情绪的下坡赂,我毅然辞职。

  我给自己一年时间休息,好好想想我的人生困境,还有我这一辈子要做的事到底孰重孰轻的问题。我决定先到英国一尝我的异乡梦。

  “你不会担心回来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你不害怕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你不担心这一年间处处有人卡位,回来后无处容身?”别人的质疑如水涌来。

  在面临人生重大决定时,我通常有莫名其妙的勇气,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只知,其实我的任何选择,影响最大的是我自己,别人再怎么关心,我不过是他们茶余方后的话题。

  我如果继续留在那个情况下,只会疯掉而已:感情不顺利、工作环境充斗争怨声载道(奇怪的是,公司的元老们都不快乐,只有在互相倾轧折磨时,才会有会心的笑容),写的书既不叫好也不叫座…

  虽然我喜欢当上班族,但是我知道我需要休息,再下去绝对会因“内外失调”变成疯子。

  我很迅速的办好手续到英国游学。到异国去读一小段书,是我长久的渴望。我的家庭难免重男轻女,老早声明“读书基金”是给男孩用的,绝不必想从家中得到任何经济来源去喝洋水。这时我已经存了一笔可以在国外生活一年的钱,不必向人伸手,自可以决定自己的去留。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被告诫不要变成“拜金主义”但却不得不承认,有时金钱会给你自由,也许我应该说得更精确一点:有一笔自己赚的钱和花光那笔钱的勇气,会给你自由。

  我第一口自由的空气是在英格兰呼吸到的。在剑桥,我报名参加一所秘书学院的语言学校,办了一张学生证,租了一部脚踏车,找到一个寄宿家庭,也变成一个完全没人认识的人。

  英国人难免有种族歧视,愿意收容东方学生的家庭离学校很远,每天我须骑三十分钟到一个钟头(端看我这个迷糊鬼有没有迷路)的车,上坡下坡的上学,途中还要经过坟墓区,以及一段可以了望和梵谷画中一模一样的麦田,但全无路灯的公路,如果参加学校活动较晚归来,那真的很希区考克。

  我认识了一群比我年轻一些(为此我只好将年龄谎报,减了五岁)的同学,他们来自德意法瑞,各种腔调的英文都有——当然,我们的腔调也是彼此嘲笑并自我安慰:“哦!比起他来我的英文还不差!”的最好话题。

  正是秋天,剑桥的枫树渐渐转红,人们眷恋阳光的最后季节。我们撑篙在剑河上大唱DonnaDonna和伦敦大桥倒下来。我租来的脚踏车二度失窃,因而赔了不少钱。老房东教我,睡前喝白兰地加茶可延年益寿,而白兰地和Port酒混合则可治胃痛(对不起,请不要相信!)德籍英俊男同学在“毕业”当天送给我一个吻,意藉男同学则不甘示弱一下给我三个。

  念黻一段课程后,我打算前往法国,最惨的事发生了。

  为了表示我是个艺术狂热份子,我住进大英博物馆对面的YWCA旅馆,准备把大英博物馆看个够。住了两夜之后,我搭乘地铁准备前往一位朋友家。不过坐了三站,我就发现身上的皮夹不见了。

  啊哈,里头有我两张信用卡、一张提款卡,还有五十元英镑。现钞被偷是小事,但“无以为继”是大事。

  我急得头大汗,返回YWCA寻找(这根本是困兽之斗!我明明记得自己把皮夹带出来);鼓起勇气询问旅馆柜台小姐,却换来一个冰冷的回答:“你的钱既不是在本店丢的,我们就无义务替你报警!”

  还好我身上还有五块英镑的零钱,否则连电话都没得打。我打电话给地铁的警察局,他们说,由于我不能百分之百确定钱是在地铁丢的,所以请我打给A分局;我好不容易对A分局解释完来龙去脉之后,他们又叫我打电话给原先的地铁警察局。两头落空,没人愿意承办此案,反正在伦敦,失窃一定是无头公案。

  我只好自力救济报失信用卡,幸好有一家信用卡,答应在第二天补卡给我。基于气愤,我决定要麻烦英国警方来一趟,于是我又打了电话给A分局,告诉他们:我是一名因在英国失窃而身无分文的学生,现在孤苦伶仃,应该怎么办?

  没多久果然来了一名英俊的警察,温柔的问我一些问题,做了笔录之后,皱皱眉头表示,他也爱莫能助,总不能带我回警察局吃免费饭,只好很有绅土风度的对我说:请自珍重。

  我坐在大英博物馆前的长板凳上,拼命掉眼泪,我的胃和那一大群鸽子一样,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时,夕阳正好落在尖型的屋顶上,奢华绚目的橘子我的视线,忽然之间我的心里又出现一个声音:

  行也布袋,坐也布袋,放下布袋,何等自在——你不是一直期待着“返朴归真”吗?

  我对着那群以天地为屋宇的鸽子嘿嘿嘿嘿笑了起来,不知情的汉以为遇到疯子,吓得逃开。

  哈,有钱时还怕小偷强盗,没钱时谁怕谁?一无所有的感觉并没有那么坏,至少人身还在!

  我越想越开心。

  忽然了悟到《红楼梦》里说的“无为有处有还无”的意思。世间事还不是如此?女人有男朋友时处处受限,为他一句话,一肠子百转千回,没男友时想得开则是机会无限,海阔天空任鸟飞…

  不管有还是无,都值得用心体会!

  我对自己说:让我们理性的来分析这件事吧!你可以因为丢了钱而悲伤,也可以因为丢了桩而快乐,无论如何,钱是丢了(也让小偷很快乐),聪明的你,选择悲伤还是快乐?

  我自问自答:像个这么自作聪明的人,一定知道怎么选择啰!

  我拿最后一个铜板打电话给朋友,请她的先生来接我,运气不错,电话打通了,他们也义不容辞的来了。

  “你不是在恶作剧吧?到底有没有丢东西呀?我看你很开心嘛。”他们大惑不解的问。

  当然第二天拿到崭新信用卡时,我快乐得像中到乐透彩券一样。

  没有经过失去,也体会不到这种飘飘然的乐趣呀。从那个失窃事件之后,我真正开始懂得一点点快乐的哲学。

  我感谢那个小偷让我明白这件事,虽然,我一点也不想再失窃第二次。我也感激自己给予自己一个出走的机会,不以金钱做唯一衡量标准的话,我得到的绝对比失去的多。

  故乡月圆不圆

  要我来写宜兰,我很乐意,可是你得先明醋呀,我不是“标准”的宜兰人。

  我百分之百肯定,宜兰的美丽与清新值得连,我也庆幸拥有宜兰清净水质养出来的好皮肤,更未忘记宜兰人脸上“古意”的微笑,但我绝不是个怀旧的人,也不是一个希望在衣锦之后还乡的人,在我人生“向前走”的路程中,我从不曾强调自己的乡土特质。我那么爱城市。

  即使在一群来自宜兰的文人之中,我想我也是个异类。我的风格不乡土也不清高,更非纤柔婉约纤毫必写,我热爱观察城市繁复而华丽的众生相,虽不致五谷不分,但绝对四体不勤,我对都会环境充认同感——我眷恋纽约、巴黎、东京,以及台北,且笃信王尔德为都会的辩护:

  “都会生活滋养人类文明并使文明更完美——莎士比亚到伦敦之前,不过只能写出一些拙劣而讥讽嘲骂的文章。”

  我十四岁只身离开宜兰,情愿住在一间连洗澡也要排长队的破宿舍里。当时似乎冥冥中已有一个声音在叮咛我:“走吧,走出小圈圈,你活着不是为了要沉浸在说长道短与柴米油盐的人生中,像他们(指我从小到大的邻居们)的日子,你过下去铁定会发疯!”我还记得年幼的自己踏入平快火车的那一刹那,看着清净无尘的远方山岚,泪水不断落下,但嘴角仍坚硬的抿成一条直线。那年我十四岁,老习惯被我妈骂“跟人都未亲像哩”也明白跟别人都不像并不是一件坏事。

  我从小最喜欢的一句话,是“燕雀焉知鸿鹄之志”所以当时自命不凡得令人讨厌,也据顺理成章了。小镇女儿必须温柔敦厚、言行合仪,是当地女最大的要求——我想现在也差不多。因为以前我们念的“女子国小”(全省唯一只有女生的小学,现改名为宜兰国小)“中山国小”(全省唯一只有男生的小学)至今似仍屹立不倒,家长们依旧主张“严男女之防”你从这儿可以看见,宜兰市人(据我统计,民风保守仍以宣兰市最严重)的道德标准有多高呀。

  由于道德标准太高,所以人言可畏,宜兰的女人一离婚就“死”定了,而丈夫打老婆则没什么了不起,大家不管三七二十一劝合而不劝离;小镇女儿只要带了任何一个男同学回家,左邻右舍一定会问佳期,若和任一男子在闹区并肩走,二十分钟后铁定有人向你家中报告,三十岁若还嫁不出去,每个人都会自告奋勇为你做媒婆;若只生女不生男,九族同感遗憾——我非胡言语,这都是我身旁发生的事。有一位亲戚,她的媳妇已近四十岁,生了三个女儿,翁姑自责无颜面对祖先,于是趋签问神回来,要儿子每上三次香,往东方三大拜。一年后果真一举得男,一家四口抱头痛哭,好像得了奥运金牌,我啼笑皆非的看着这幕戏,到底没法像诸亲朋好友一样发出“有志者事竟成”的贺喜。

  我的亲友们都有坚强的政治狂热,每逢选举必去开票所当义务查票员,但深爱民主的人未必支持个人意志的自由。

  小镇父母只希望儿女成为公务员,因公务人员乃最高尚的职业。我初中毕业后拒考师专,被家人视为大逆不道——“一个女人怎么可以放弃当小学老师的机会呢?”我弟弟大学毕业,被一大群亲友押着报名高普考,懦弱的他不敢明白拒绝,只好违拿了钱而没报名,然后根本不敢回家,他们不敢告诉我,因为怕我为他撑,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可以理所当然把自己的希望架在儿女身上,他明明可以恣意长成林中的红桧,而你偏偏要他变成小小的盆景,只因如此较好摆布。

  人情味有时意味着人情纠葛与世俗压力,加人饮水冷暖自知,你也许怀念夜不闭户的年代,但我,敬而远之。

  我大部分的国中同学在二十五岁前已生了两三个孩子,在宜兰享天伦之乐,而我感觉蹈蹈独行也很不错。我知道我不是坏孩子,只是我不愿随家乡父老一起走老路。十四岁以前,我看过大多为争一点家财而阅墙的兄弟,以及打打闹闹互丢菜刀仍长相“撕”守的小镇夫,我愿保持真诚待人,平实过的小镇人优良传统,但不认为一切“GoodOldTime”都无懈可击。

  我那么爱疯狂得华丽的都市,并可以从都市的疏离感中体会个人主义的甜美滋味,我也那么爱我的出生地,爱那天光云影,爱落在我家庭院中的椰子叶,那是我小时看天空最好的枕席,雨声蛙声蝉声与阳光则是想像力的温,落在田亩中的山岚使人烦忧消散,我爱无声胜有声的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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