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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小说网 > 仙侠小说 > 灭秦记  作者:龙人 书号:43975  时间:2017/11/18  字数:6863 
上一章   第十二章 意剑无敌    下一章 ( → )
赵岳山霍然心惊,他想不到一个人的动作能够像鹰一样的灵敏,更像鹰一般的快捷,这几乎让人不可思议。

  他来不及多想,在他的头脑中,只是蓦然闪过一幅他曾经在大漠黄沙中所见过的画面。

  那是十年前,他奉赵高之命,去追杀一名入世阁的叛徒。

  这名叛徒深知入世阁在天下的势力,更清楚入世阁对叛徒所采取的手段,为了活命,他只有铤而走险,深入黄沙大漠。

  赵岳山追入大漠深处,终于在一个不是机会的情况下手刃叛徒。当他带着一脸的疲惫离开大漠之时,蓦然看到一处孤崖之上,傲然立着一只半人高的兀鹰,正虎视眈眈地俯视着一只正在跳跃飞奔的野兔。

  这只野兔显然感受到了来自兀鹰的威胁,所以才会用自己所擅长的速度来摆目前的困境,然而它似乎并不明白,自己的速度再快,又怎能比得过兀鹰呢?它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徒劳的挣扎。

  赵岳山顿时被这种画面所吸引,更想知道,野兔不懈的努力是否能够帮助它摆兀鹰的魔爪?

  “嗷…”眼看着猎物就要逃出自己的视线范围时,兀鹰长啸一声,终于出击了。

  它扇动着巨大的翅膀,在半空中俯冲而下,其速之快,犹如闪电,迅速拉近了它与野兔之间的距离。

  就在它亮出自己的利爪,抓向猎物的刹那,那只野兔突然停止了奔跑,而是仰卧在沙面上,头与腿抱成一团,借着劲儿突然向兀鹰蹬踢而去。

  兀鹰一惊之下,迅速将自己的身体拉高,在野兔的上空盘旋。

  赵岳山为野兔这种求生的本能所感动,更明白由于两者之间的实力上存在差距,野兔最终还是不可能逃过兀鹰的追杀,所以就动了恻隐之心,用两块石头惊走了兀鹰。

  而在这种生死悬于一线间,赵岳山也不明白自己何以会想到这种画面,他只觉得龙赓此刻就像是一只翱翔于半空的兀鹰,所以他自然而然地就倒地而卧,头脚弓成一团,就像那只伺机攻击的野兔。

  这种情景是如此地诡异,没有人会想到这是赵岳山在瞬息之间感悟到的求生一招。

  “呀…”面对赵岳山摆出这般古怪的姿势,龙赓的身形只是滞了一滞,再次发出一声暴喝,声震长街。

  他的整个人已直升至赵岳山的头顶上空,突然身体倒悬而下,剑芒直指赵岳山,拖起一阵风雷之势,以强大的迫力紧向守候地面的赵岳山。

  赵岳山感受着这股如飓风般的杀势,虽惊而不,在冷静中测算着两人之间的距离。

  三丈、两丈、一丈…

  当龙赓进入到他七尺范围之时,他才以爆发之势出手。他心里清楚,只有七尺之距,才是他长刀出手的最佳距离。

  刀出,微颤成不同的角度,是以变生出万千弧迹,犹如发的七泉,美丽中凸现杀机,向扑面而来的龙赓。

  然而龙赓的剑势已成,犹如高山滚石,几成势不可挡,虽然赵岳山这应变的构思妙,手段新奇,但已无法遏制这疯狂般的攻势。

  剑化万千星雨,沿剑芒的中心,形成一个巨大的黑,黑产生出一股惊人的力量,将长刀所衍变的一切弧迹尽数纳其中。

  赵岳山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相信这是人力所为,求生的本能发了他体内巨大的潜能,突然抱刀旋转,就像是一只有着生命力的陀螺。

  在他身体的周围三丈之内,立时生出了一团强烈的飓风,那风中所带出的力量,充了毁灭一切的冲动。

  两股人力所创造出来的风暴在一瞬间相、碰撞、融…

  “轰…”一声震惊四野的暴响惊彻长街,狂风呼啸,强飞涌,百步之外的火把顿时熄灭无数。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无不骇然,面对这呼啸的劲风,晃动的光影,横掠的杀气,只感到在这团气云当中飘忽着两条淡淡的身影,似幻似灭,犹如鬼魅。

  一阵清风吹过,这一切为之幻灭。静寂的长街,突然拖现了两道拉长的影子。

  影子不动,是因为人不动,两人相距三丈而立,如雕塑般立于长街之上。

  直到这时,纪空手才放松了自己紧绷的神经,脸上绽放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他似乎已经看到这场决战的结局。

  济是一座名城。

  它之所以出名,就在于它有悠久的历史,古老的建筑,以及十分深厚的文化底蕴,正因如此,所以济自古出名士,亦出佳人。

  随着城战事的爆发,难民的涌入,济城又多出了一种人,这种人并非在济就没有,只是今年显得特别多了一些,使得他们也成了街头巷尾的一道风景。

  这种人当然就是穷人。

  还有一种人,济城里不是没有,只是相对于穷人来说,他们就要少了许多。不过,只要稍微留意一下,还是可以随处见到他们的身影。

  这种人的穿着也许并不华美,但并非表示他们的口袋里就没钱。他们之所以不注重自己的打扮,是有意为之,他们也要保持他们所特有的形象。

  这种人不注重穿,却喜欢吃,大碗喝酒,大块吃,嘴上总是骂骂咧咧的,脸上更有一股剽悍与野,但这还不足以说明他们的身分。

  真正能够证明他们身分的,是他们随身携带的兵器,然而他们又不是官兵。这种人,人们通常都给他们取了一个非常形象的称谓,就叫江湖中人。

  什么是江湖?没有人可以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在一百个人的眼中,其实就有一百个江湖。

  其实江湖只是一个虚幻飘渺的东西,它只存在于人们的心里。

  在济最热闹的高升大街上,有一间名为“高升”的酒馆,在这个只能容得下十来张桌子的酒馆里,正好就坐着这么一群江湖中人。

  有人高谈阔论,有人喝酒聊天,有人骂骂咧咧…整个酒馆实在热闹至极,与高升大街上的冷清相比,闹静之间让人恍惚以为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高升大街原本并不冷清,只是昨夜下了一场大雪,至今未停,在这风雪加的日子里,难免就多了一份静寂。

  与这大街一样安静的是坐在靠门处的那一桌人,七八个人围了一锅烧得翻滚的辣汤,却静静地喝着闷喝,在他们的脚下,也放着各自称手的兵器,证明着他们江湖中人的身分。

  不过,就算他们是江湖中人,也是最普通的那种。他们静静地听着各张桌上闲聊的话题,而自己却保持着应有的沉默。

  在他们相邻的桌上,坐了一老一少两名豪客,衣衫光鲜,出手阔绰,叫了一大桌好酒好菜,一看就是摆阔的主儿。

  两人谈话的嗓门都不小,在这热闹的酒馆里,依然能清晰地听到他们所聊的事情。

  “老世伯,您这一生走南闯北,也算得上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依你所见,你认为这次城之战会打多久?”那年轻人的问话一起,顿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因为谁都不想这场战争旷持久地进行下去,更不想看着战火无休止地蔓延扩大。

  济只距城不过数百里地,虽然不是处在战的前沿,但随时都有可能受到战争的波及,这也是城中百姓人人关心城之战的原因。

  “世侄这个问题问得好。”那年老的长者轻轻地嘬了一口酒,眼睛微眯,带着三分酒意道:“老夫也不是倚老卖老,这个问题你若是问别人,能够回答上来的实在不多,因为它所牵涉的方方面面繁琐之极,没有广博丰富的学识是很难解答这个问题的。”

  他的言下之意,的确有自卖自夸之嫌,既然他能够回答这个问题,当然也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广博的学识,这是他人所无须置疑的。

  那年轻人被他唬得一惊一咋的,眼中出钦羡的目光道:“那晚生倒要洗耳恭听,跟着老世长长见识了。”

  那年老的长者眼中余光微瞟,见到馆的酒客都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不由得意一笑道:“世侄何须客气?就冲着你这一台面,老夫今说不得要班门斧,在众人面前卖一番了。”

  他轻咳一声,酒馆内的气氛为之一紧,喧嚣之声顿时散灭,代之而来的,是一片安静。

  “这城之战,战的双方是西楚霸王项羽与齐王田荣,双方的兵力并无太大的悬殊,而且田荣主守,项羽主攻,在常人的眼中,这场战争必将旷持久,形成僵持之局。”那位年老的长者沉半晌,才缓缓接道:“然而老夫认为,这场战争未必会持续太长的时间,也许最多不过三五月的时间就能分出胜负。”

  在他邻桌的那一群人当中,有一个中年汉子低头饮酒,杯至嘴边,浅尝即止。当他听到这位老者说到最后一句话时,浓眉一震,似有几分激动。

  没有人注意到他这反常的举动。

  “那么依老世伯的高见,这一战会是谁胜谁负呢?”那年轻人更想知道这一点,尽管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那年长的老者淡淡一笑道:“这毫无悬念,当今天下,有谁会是项霸王的对手呢?田荣能够坚持三五月不败,已是奇迹,他又怎能与天下无敌的西楚军一争高下?”

  “老世伯所言极是,晚生也是这么想的,只是听人家说,这城地势险峻,城防坚固,粮草广积,又有数十万大军分布防守,项霸王若想攻占城,只怕也并非易事哩。”那年轻人道。

  那年长的老者“嗤”了一声,显得极是不屑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打仗行军,看的是双方主帅。有人可以率五千人马破敌数万,有人率五万人马却不敌人家三千,这是什么道理?无非是将帅者的能耐。想项霸王少年起便追随其叔项梁行走江湖,起事之后,又成为西楚军能够独挡一面的大将,迄今以来,身经大小战役不下百起,却从来不败,像这样的英雄人物,又岂是田荣那斯所能够比得了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便听得邻桌上传来一声低低的冷哼,似乎对这年长的老者之话不以为然。

  那年少者回头来看,只见这冷哼声原来发自那位低头喝酒的中年汉子。

  这年少者姓秦名易,是济城中小有名气的剑客,家道殷富,是个喜欢惹事的主儿。这会儿陪着远道而来的老世伯出来逛街喝酒,聊得正是兴头上,哪里耐烦外人来这么一杆子?

  不过,当着老世伯的面,他也不好立马发作,重重地哼了一声,然后像只好斗的公般斜眼看着对方,大有挑衅之意。

  谁想那中年汉子哼了一声过后,便没了下文,依然是低着头静静地品酒,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般。

  秦易以不屑的目光从那一桌人的脸上一一扫过,见他们无人搭腔,不由冷笑一声,这才转过头来。

  那年长老者息事宁人道:“算了,算了,世侄也不必与他们这些人一般见识,咱们还是喝着酒,聊聊咱们刚才的话题。”

  秦易昂然道:“老世伯也许不知道,如今这个年代,不懂规矩的人愈发多了,也不先拜拜码头,打听打听,就想随便耍横,像这种人,你若不治治他,没准就会骑到你的头上撒拉屎,忒没劲。”

  “啪…”他的话刚一落音,便见邻座站起一个人来,往桌上重重一拍道:“你说谁哪?是说你自己吧?”

  秦易哪里受过别人这般鸟气?刷地站起身来,怒目圆瞪道:“就骂你呗,小子,想找打吗?”

  他二话不说,手中已多出了一把亮锃锃的长剑,酒馆中的气氛顿时为之一紧,众人的目光都投在那位站将起来的汉子身上。

  能在大雪天跑到酒馆来喝酒聊天的人,都是闲得无聊的主顾,他们最大的喜好就是惟恐天下不,平里没事还能惹出点事儿来,更何况现在事儿已经出来了?当然不会放过。

  谁都睁大着眼睛,生怕看漏了这场好戏。

  但那汉子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将目光望向了同一桌上的中年汉子。

  很显然,这位中年汉子是这一群人的头儿。

  这是一群很普通的人,普通得让你随时都可以在大街上遇到几位,他们的衣着打扮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江湖中人,然而在他们的身上,都带着兵器,似乎也不是那么好惹的角色。

  秦易将剑拔出的刹那,这才意识到自己在人数上所处的劣势。不过,他的心里并不觉得有多么地害怕。

  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剑法。

  “坐下——”一声低沉的声音从中年汉子的口中传来,那名汉子犹豫了一下,终于坐了下去。

  “这位兄台,你大人有大量,不必与我们这些山里人计较,还请饶恕则个。”那中年汉子话虽然说的客气,头却依然得很低,就像是从闷瓮里传出的声音一般,却让人感受到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

  秦易一怔之下,终于感觉到这一群人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好惹,但是就凭对方的一句话,就要自己将拔出的剑按回去,这个面子又实在丢不起。

  他只有僵在当场。

  但是,这种尴尬只维持了一瞬的时间,随即酒馆中的每一个人都被长街上传来的一种声音所吸引,翘首向门外望去。

  清晰传入众人耳鼓的,是一串马蹄之声,之所以是一串,是因为这马蹄声踏在长街上,发出如战鼓般的震响,震得碗中的酒水起一道道细细的涟漪。

  只有数百匹的骏马踏过,才有可能造成如此之大的声势,可这雪天里,又哪来的这么多马匹?

  那中年汉子的脸色骤然一变,直到这时,他才第一次将头抬了起来。

  这是一张冷峻如岩石的脸,脸的疤痕透出一种力度的剽悍,给人以坚毅的感觉。眉间紧锁,一股杀气淡然而生,平空让人生出畏怯之心。

  秦易心下骇然,不由暗自庆幸,这才明白这一帮貌似山里人的汉子其实都是深藏不的高手,随便站出一人,自己都绝非其对手。

  这么多的高手同时出现在一个酒馆里,这本身就透着一种古怪,一种反常,以他们的武功,居然能够容忍自己的飞扬跋扈,这似乎也让人惑不解。

  难道说他们隐忍不发,只是为了隐蔽自己的身分?那么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秦易想不通,就只有不去想,透过窗户,他也很想看看长街上会出现一帮怎样的人,如此大的声势,的确让人有种想看一看的冲动。

  谁也没有倒下,无论是龙赓,还是赵岳山。

  所以谁也不知道他们之间的胜负。

  风定尘散,火光依旧,两人的刀与剑都悬于半空中。

  “你错了。”龙赓的脸色苍白,淡淡而道。

  “我的确错了。”赵岳山的脸上却显得一片通红,呼吸略显急促。

  “知道错在哪里吗?”龙赓缓缓地将剑一点一点地撤回,当剑锋撤至他的嘴边时,他轻轻地吹了一吹。

  他在吹什么?

  直到这时,纪空手才注意到龙赓的剑锋之上赫然有一滴鲜血,虽然只有一滴,却红得耀眼,赤得惊心。

  当龙赓轻轻一吹时,这滴鲜血犹如一枚玉珠般坠落于地,溅洒地面,恰似一朵带血的梅花。

  赵岳山一脸茫然,摇了摇头。

  “你太自信了。”龙赓将剑缓缓入鞘:“你本可以躲过我这一剑,却最终没有,这只因为你不相信自己的刀法不能挡住我这一剑,所以无论如何,你都想试上一试。”

  龙赓淡淡的笑容中,似有一丝寂寞,怀惆怅地接道:“可惜,你错了,普天之下,能挡住我这一式剑招的人并非没有,但却不是你。”

  他说完这句话后,已然转身。

  在他的身后,突然传来了“砰…”地一声巨响,就像是一块猪摔在案板上的声音。

  赵岳山终于倒下了!

  在他的眉间,多出了一点血红的,这的位置不偏不倚,正在眉心当中,犹如传说中的二郎神脸上的三只眼。

  赵岳山的死,只是证明了龙赓他们取得了一时的胜利,纵观全局,胜负殊属难料。

  这时,一声号角传来,响彻长街,四周的敌人在华艾的指挥之下,开始了有规律有组织的移动,一步一步地开始缩小着包围圈。

  一个赵岳山的死,不足以改变刘邦他们在人数上的劣势,但在士气上,无疑给了敌人以最大的打击。

  刘邦的脸已是一片铁青,显得超乎寻常的冷静。当龙赓从他的身边缓缓而过时,他听到刘邦虽然低沉但有力的声音:“保护好你的主子,我们向来路突围。”

  虽然只有一句话,却充分显示了刘邦的果断、冷静与智慧。

  因为每一个人的思维都有一种惯性,认为刘邦从何处来,必将到何处去,所以敌人通常都会在刘邦的去路上布下重兵,而忽略刘邦来时的方向。刘邦选择从来路突围,无疑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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