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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苏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陪我到最后  作者:喜乐 书号:5565  时间:2016/11/20  字数: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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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宾天团MAX的曲风一向以雷鬼为主,四个团员只要一站上舞台,就统统顶着一头雷鬼烫,坚持这个从他们还是地下乐团就延续下来的表演作风。

  只有少数几个工作人员才知道他们其中只有一个人是真发,其他人全戴着假发,往往表演结束之后,就会迫不及待的找来造型师,回复自己原本的模样,

  身为主唱的魏明杰多年来花边新闻不断,虽然陆陆续续一直有人爆料他早已结婚生子,却一直没有得到他本人的证实,倒是被人拍到许多□昧养眼的镜头,反而没人相信这个桃花子唱死会的消息。

  早年MAX的经纪人小白还会连忙跳出来澄清,后来发现这些绋闻无形中抬升了人气与买气之后,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约莫在心里斟酌着哪天魏明杰行为收敛许多之后,要找几个美眉来帮他重振雄风。

  相对于主唱感情世界的扑朔离,周旋在女人堆中的高迭起,吉他手和贝斯手就乏善可陈了许多。

  据说,这两个团员早在签下经纰约的那一年,就纷纷奉子成婚,还大方邀请一群资深歌参加他们的婚礼。

  这两个没有那么帅、却是爱家爱老婆小孩的好男人,这几年合力写出几首感情好歌,掳获了不少已婚妇女等级的歌芳心,也让人注意到MAX的惊人创作力,并不受限于某个团员。

  至于鼓手法拉萨,这个在萤光幕上永远话不多又面无表情的MAX团员,彻底颠覆了一般人对原住民生热情又很会讲笑话的刻扳印象,曾经有人上节目爆料说他酒后会性格大变,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是停留在谣言的阶段,无法求证。

  而形象酷帅的法拉萨除了招牌的霄鬼头,那管高鼻梁上的飞行墨镜,简直是他另一个注册商标。

  唱片公司倒是对于这哥鼓手相当放任,非常支持他无论如何都不轻易摘下墨镜的原则。

  因为,让墨镜遮住半张脸庞的法拉萨,在第一次到欧洲巡回演唱的时候,居然被某个百年品牌的老板给相中,签下了一纸没有明确期的代言合约。

  只要法拉萨还在萤光幕前演出,就会是他们的亚洲区代言人。

  当年那支广告同步在全球,各大华人区域放送,无论是平面还是动态影像,网路还是电视通路,瞬间引爆出高人气的询问度。

  因为在广告最后几秒钟摘下墨镜的法拉萨,忧郁的双眼盛了说不出的深情,俊美刚的轮廓在夕阳余晖中散发着令人难以抵抗的感魅力,沉默而哀伤的望着绝尘而去的妩媚背影…

  这是这么多年来,法拉萨唯一在媒体面前公开长相的一次,就连得到亚洲摇宾大赏时,他也是戴着墨镜上台领奖。

  不过,现在最让经纪人头痛的是,当初那只合约,到底有没有限定法拉萨只能留着那头雷鬼烫啊?

  “这个臭小子,一下子说要休息半年,一下子又闷不吭声突然剪掉邢头长发…以前叫他剪,他不剪,结果现在却说剪就剪!他以为他长得帅,就可以这样来吗?他以为我这个经纪人每天吃没事干,就等着帮他收拾烂摊子吗?这些人是怎么回事啊?真的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在演艺圈里呼风唤雨,永远当那个高高在上、众人景仰的摇宾天团吗?是有没有听过长江后推前…”经纪人小白一面瞪着萤幕上那个发型清俐落,神情闲散佣懒的男人,忍不住又嘀咕了几句。

  “叫他去接演几出偶像剧,他也不要…这么好的条件,居然甘愿当一个形同背景的鼓手,真是太浪费太浪费,他明明可以当一个全方位发展的艺人…”小白碎碎念个不停,还努力在密密麻麻的联络人当中找到自己想找的那个电话。

  小白终于找到律师的电话,啪的一声,关掉萤幕,瞬间让那张足以死人的酷脸消失,免得自己分心,

  法拉萨这小子,没了雷鬼头和墨镜,果然很有杀伤力啊!

  “请问,这附近有没有一个叫利国华的人?”

  一个戴着黑色方框眼镜,五官有一大半让茸茸的连帽羽绒衣帽檐遮住,上半身看起来圆滚滚的年轻女孩挨家挨户的反覆问着同一个问题,然后又不约而同的得到类似的反应。

  反应一,听不懂中文和台语的老人家友善的摇头傻笑,脸上的皱纹多到可以夹死苍蝇,接着说着又像语又像拉丁语系的古老方书,年轻女孩默默顺着那桔瘦的手指指引的方向离开。

  反应二,小朋友好奇的看着她暖呼呼的外套,张繁亦看着他们身上薄薄的长袖,相当心虚的拿下茸茸的帽子,然后朝这几个可爱的孩子笑了笑,调整一下右肩上的背包,往下一户人家继续迈进。

  反应三,三二两两聚集在同一个院落的婆婆妈妈们叽叽喳喳的问起她的来意,每个人的双手还在桌上忙碌排叠着脚下箩筐中新鲜润的老叶,剪刀喀擦喀擦剪掉过长叶梗的声音,听起来颇沭目惊心。

  就在她惊觉自己简直快把自家背景统统代个一清二楚时,终于有个大婶级的人物,好心给她指点明灯。

  “去上面那间三合院问问看吧!阿群是我们的总干事,应该知道你要找的是谁。这里姓利的不多,倒是没有听过你要找的这个…”话都还没说完,眼尾余光倒是可疑的朝旁边抖了又抖。

  张繁亦没错过这些年近半百的女人们眼中浓浓的八卦意味,却没有慧当场陪透禅机,于是她相当明智的选择视而不见。

  她就不相信一个高龄八、九十岁的老人家还能有这么轰轰烈烈的风花雪月可以让人说嘴,就算有,也下关她的事。

  严格说起来,她算是一个宅配专员,只需要把指定物品送到指定人手中,签收,搞定。

  明明当初在课堂上讲师们个个耳提面命,千叮万嘱强调社工人员最忌界线模糊,让工作上接触的个案影响了自己原本的生活领域,没想到她遗是犯了这个忌。

  谁教她耳朵硬,左耳进右耳出不打紧,还胆小怕鬼,说什么也要帮那个明明登记为布农旗人却说得一口流利语的老人家完成遗愿。

  张繁亦气吁吁的爬上蜿蜒的缓坡,终于看见那个和国小校园围墙毗邻的三合院。

  n字型的广场上空无一人,倒是竹竿上晾晒着好几排的蓝染方巾,别有一番扑拙的风情。

  张繁亦犹豫了一下,便大着胆子踏进这一处颇有年代的老院落。

  “小姐,你要找谁?”

  一个三、四十岁的斯文男人凑巧从正门走了出来,让张繁亦尴尬的收回正要跨出去的脚。

  “你好,请问是阿群总干事吗?我想找一位利园华利老先生。”她连忙出自己最亲切的笑容,希望对方可以相信她毫无恶意。

  “我是阿群没错,”阿群皱起了眉头,神情诡异的即着她“利…你要找利国华?还是个老先生?”

  张繁亦刻意笑得更诚恳,要自己忍住被人上下打量的不悦。

  “是啊!是个老先生没错,我想…应该也有八十几岁了吧!”从二战结束到现在,就算是年轻小伙子,也该变成老头子了吧?

  “八十几岁?你要找的,该不会是我们的拉汉吧?”阿群更惊讶了。

  他口中的拉汉,是当地原住民部落备受尊敬的耆老,地位相当于一族之长,不过已经很少人知道他也是目前硕果仅存的利家长辈。

  平时拉汉拉汉的叫,谁知道他姓啥名啥啊?

  “请问你找他有什么事?他就住在下面一点的平房,后面正在盖厨子的那一间。很好找啦!那条巷子直直进去就是了。”而且现在还在施工中,绝对不会找错啦!

  “真的?”张繁亦顺着男人的手往下看,刚刚觉得踏破铁鞋无觅处,又被人浇了一头冷水。

  “可是他现在不在家耶!”这个三合院的主人显然认为张繁亦并非来者不善,态度比方才还要亲切一些。

  “那他去哪里?什么时候会回来?”张繁亦有些焦急,毕竟她只请了三天假,最慢明天一早一定要出发回南投。

  “我也不知道耶!”阿群抬头看看海岸线上方的乌云,摸摸那些蓝染方巾,忽然动手一条一条的收进了凄里。

  “你有办法联络他吗?用我的手机。”张繁亦紧跟在他后面,还帮忙捡起一条被风吹落的方巾。

  “小姐,拉汉去的地方没有电话啦。”阿群有些啼笑皆非,倒是颇有风度的喑笑在心里。

  “没有电话?”现在台湾还有这种地方吗?“那…那怎么办?我去找他可以吗?”

  “恐怕不行。”捧着一条方巾,阿群自顾自的踏进正厅里。

  尽管平张繁亦颇以自己的耐心着称,但这一刻也不由得双眼冒火了。

  “先生,拜托,请你清清楚楚的眚诉我,这个利国华拉汉先生到底是去了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好吗?”一个八、九十岁垂垂老矣的老人,还能去什么地方?

  一脚踏进正厅里的阿群神情诡异的回头,幽幽的回答“他去…打猎…在那里。”

  他的手伸得长长的,直指着那绵延不绝的青翠山峦。

  “打猎!”张繁亦镜片下的双眼圆瞠,贝齿激动万分的磨了又磨。

  “嗯!苞他的孙子…你还是去我说的那间平房等看看吧,天气在变了,说不定他们会提前回来。”说完,阿群迳自走进了阴暗的屋里,实在不忍心继续看着这个外地来的女孩呆滞错愕的表情。

  张繁亦凝视着远方层层叠叠、错落有致的山棱线,开始检讨自己过去几个月在独居老人协会实习的时候,是否在无意中得罪了上个月刚过世的全次郎全老先生。

  她站在这个依山傍海的美丽部落,忽然觉得自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笨蛋!

  凌晨,夜空黯沉,罕见的没了闪烁的星光点缀,恰恰符合夏文当下的心情。

  两天前,他陪着拉汉去深山猎场查看陷阱,顺便留意有没有黑熊出没的蛛丝马迹,照理来说,现在是这种大型猛兽冬眠的季节,不应该有任何发现,谁知道身为部落最资深猎人的拉汉居然在一棵乔木上发现疑似熊爪的印记,二话不说决定继续追踪下去。

  “拉汉,再过去就是大武山脉,而且天气在变,别再往里面走了。”夏文直觉的劝阻,他在这方面的经验不足以让他产生足够的自信可以化险为夷。

  “法拉萨,你这颗臭石头,我还没老到走不动,想当年我和你那个没有良心又不负责任的阿玛可是凭着一把小刀和一把盐巴,就走到了大小表湖…”拉汉中气十足的说起当年的英勇事迹,还不时的喝着米酒解解渴。

  他们的族群曾经出现一个武功盖世的领袖,在清朝康熙皇帝在位期间,因为平有功,而受封为台湾东部的大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一个缘故,所以称父亲都称为阿玛,正好和清爱新觉罗氏族的用语不谋而合。

  夏文认命的闭嘴,不时留意着左脚微跛的拉汉,心想,必要的时候把他打昏拖下山也好。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个无心的杂念,居然会在隔天回程的路上真实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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